咨源汇第十三期01 | 加强防灾减灾 关注生命安全【政策行动】
发布者 : 宝鸡市图书馆
发布时间 :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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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行动

 

编者按

        2023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202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为“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或作出重要指示,多次深入灾区考察,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全国防灾减灾日,源于2008年5月12日,一场有着巨大破坏力的地震在四川汶川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方面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政策行动】

 

奋力谱写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论述,对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引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实现重大变革、发生根本转变,我国防震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防震减灾工作始终在党的亲切关怀下发展进步。我国是全球大陆地震最频繁、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占全球7%的国土上发生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灾害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党中央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新中国防震减灾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战胜地震灾害、矢志不渝不断前进的历史。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大震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毛泽东在唐山大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就抗震救灾作出指示,周恩来在1966年邢台地震发生后3次亲赴灾区指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发出向地震预报进军的号召。1969年成立中央地震工作小组,1971年成立地震工作专门机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中央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国家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提升,夺取四川汶川8.0级地震等多次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形成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举旗定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防震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这一重要论述是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的重大创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我国“大应急”管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发展和安全,亲自部署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战略行动,开辟了自然灾害防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擘画了新时代防震减灾发展蓝图。

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防震减灾工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了全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的2020年奋斗目标。

        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组建应急管理部,整合力量资源,完善运行机制。在“大应急”体制下,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更加注重灾前预防,更加注重综合减灾,更加注重灾害风险管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统与分更加协同,防与救更加高效。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加快规范地震灾害风险探查区划评估业务,统筹推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科技创新,发展方向更加坚定,发展思路更加开阔。

        重大地震灾害处置有力有效。近10年,我国大陆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30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效开展抗震救灾,成功应对处置了四川芦山7.0级、四川九寨沟7.0级、青海玛多7.4级等重大地震。特别是2021年5月21日晚、22日凌晨,发生云南漾濞6.4级、青海玛多7.4级“一夜双震”,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筹调度,支持指导云南、青海两地同步开展震情趋势研判、人员搜救、群众安置等工作,取得了两场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

        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大部分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东部地区达到2.0级,其中首都圈、长三角等人口稠密地区达到1.0级。国内地震实现2分钟自动速报,信息服务覆盖人口由百万量级提升至亿量级。大力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基本建成中国地震预警网,在京津冀、福建、云南、四川等地区试点开展地震预警服务,对云南漾濞6.4级、四川芦山6.1级等多次地震成功预警。建成由5000多个地震监测站点组成的数字化、网络化地震监测台网,逐步打造“空天地海”一体化的智能监测业务体系,地震监测仪器核心技术实现了自主创新可控,专业设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地震预报研究开启数值物理预报探索,加强新时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的长中短临一体化地震预报探索实践。

        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基本完成全国调查任务,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持续实施,44个试点区县完成风险评估与区划,229个重点区县扎实推进房屋设施加固任务。发布实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在全国范围消除不设防区域。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成地震安全农居2400余万户,惠及人口6800多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中小学校舍近3.5亿平方米,建筑抗震能力不断提高。先后对我国主要地震活动断层和100多座大中城市开展探测,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更加清晰。确定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年度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更加突出有重点的全面防御。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深入推进,全社会减灾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增强。

        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迈上新台阶。在应急管理部党委直接领导下,全国共制定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超过35万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衔接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组建102支重型地震专业救援队和248支轻型地震专业救援队,地震志愿者队伍迅速壮大。建立56个中央库、84个省级库、398个市级库、2781个县级库,形成四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物资储备模式日趋完备,物资调运能力逐步提升。构建覆盖全国的应急指挥系统,基本形成“天空地”一体的地震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地震灾情速报平台,实现震后0.5小时完成震灾快速评估,提供人员伤亡、房屋破坏初步信息,2小时形成辅助决策建议,平均4天完成灾区地震烈度评定。全国建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7.2万余座,总面积约40亿平方米,可容纳约7.9亿人。

        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拓展。不断深化地震孕育发生和成灾机理认识,地震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取得重要进展,提出活动地块、大震危险源判定、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等原创性理论,产出一系列科技成果应用于国土和城市规划及国家重大工程选址,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抗震技术措施广泛应用于一般工程,减隔震技术应用于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成功发射首颗电磁监测试验卫星“张衡一号”,开展全球空间电磁监测并应用于地震预测研究。举办汶川地震十周年国际研讨会,发布《汶川启示》,为国际地震减灾提供中国方案。援建老挝国家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中国—东盟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援建巴基斯坦、萨摩亚和尼泊尔地震监测台站项目交接列入国家领导人国事访问成果。与全球80个国家、13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27个国家签订地震科技合作协议,33位专家在国际组织中担任职务。构建“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协调人机制,24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式加入。完成中亚天然气管道等30个海外重大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坚决扛起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国建设,是我们肩负的光荣使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全面融入“全灾种、大应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当好党和人民地震安全的“守夜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做好重大地震灾害风险应对准备。当前我国地震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东部地区自河北唐山7.8级地震以来将近半个世纪未发生7级以上地震。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设施和大型综合体等大量增加,地震灾害链不断延长,防范大震巨灾风险任务紧迫。我们要始终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责任,深化地震灾害风险发展规律认识,提前布局防震减灾资源。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工作制度。开展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预评估,指导服务地方政府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检查和业务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大震巨灾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应急备勤。强化震情监视跟踪和分析研判,科学把握震情发展趋势,力争在大震之前“打个招呼”。

        狠抓规划落实,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统筹落实国家应急体系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和相关规划,到2035年基本实现防治精细、监测智能、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现代智慧防震减灾。加快形成覆盖我国海陆及周边地区的现代化综合地震监测体系,着力提升西部地区和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西部大部分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近海海域达到3.0级,重点地区灾害性地震发生后10秒内发布预警信息。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继续开展大中城市活动断层探测,编制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加强科普宣传和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把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集野外观测、数值模拟、科学验证及成果转化应用全链条的科技创新平台。落实《国家地震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各项任务,瞄准大陆活动构造等24个科学技术优先主题开展集智攻关,加快推动我国步入世界地震科技强国之列。

        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防震减灾+”服务新格局。坚持需求导向,推进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良性互动,建设国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探索“防震减灾+”服务新模式。实施“防震减灾+重大基础设施”,做好水库大坝、油气储运管线、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和预警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实施“防震减灾+国家重大战略”,编制特大城市和城市群抗震韧性规划标准,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地震灾害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实施“防震减灾+新型城镇化”,强化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服务和指导,推动地震动参数区划对接国土空间规划。

        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全社会协调推进整体合力。认真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统筹推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将防震减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鼓励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学习时报 2022年08月12日

 

防患于未然——权威专家共话以防灾减灾护航高质量发展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是防灾减灾宣传周。

        10日北京举行的“防灾减灾:护航高质量发展”论坛上,多位权威专家表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重在预防。要不断提升全社会预防灾害风险意识,凝聚“防患于未然”社会共识,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防线。
        此次论坛以“重在预防:防灾减灾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和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共同主办。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会长郭卫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科学分析我国灾害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为新时代防灾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
        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第一副会长郑国光说,当前防灾减灾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要持续开展普查成果应用,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构建常态化风险普查评估制度,推动风险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预防灾害风险意识。
        形成“防患于未然”的社会共识,需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任马宝成总结了我国防灾减灾工作取得的成效,梳理了在体系和能力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他建议要有效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利用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等。
        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需要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
        “中国已在应急管理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创新性发展和独特的话语体系。”西安交通大学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朱正威说,要按照应急管理的实践及发展做好人才培养,整合应急管理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以应急管理的创新实践重构教学内容,以防灾减灾护航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3年5月10日

 

 

 

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日前,就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安排,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题1:部署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复杂。今年以来,多地先后发生了重大事故,特别是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相关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对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了此次专项行动。
问题2: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哪些问题?
        答:此次专项行动不搞“大而全”,避免抓小放大、眉毛胡子一把抓。《方案》要求,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特别是通过剖析近年来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原因,反映出一些关键环节重大事故隐患十分突出,如都存在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等“小施工、惹大事”以及不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共性问题,因此此次专项行动特别强调要紧盯上述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问题3: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标准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目前,已有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工贸、消防、民爆、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水上客运、渔业船舶、农机、电力等行业领域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于尚未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方案》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抓紧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部署本系统对标对表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针对性。
        问题4:此次专项行动要求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狠抓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才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排查整治效果。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都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不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甚至带头违法违规的问题,这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为此,《方案》将“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亲自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督促企业“一把手”真正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问题5:近日全国多地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次专项行动将如何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
        答:深入分析近年来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违规动火作业,特别是违规使用电气焊设备等情况尤为突出,很多都是无资质、无审批作业,相关电气焊设备也不满足安全标准要求。对此,《方案》要求: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问题6: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如何处置?
        答:首先,各企业要认真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利用1至2个月的时间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难以立查立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政府部门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
        在此基础上,由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鼓励企业切实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企业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有关监管部门要采取“一案双罚”、行业禁入、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严格处罚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责任倒逼推动企业真查真改、不留死角。
        此外,各地区要汇总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问题7:对于有关地方和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有什么监督制约的措施?
        答:《方案》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地市进行约谈,并在全国进行通报。推动各省(区、市)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问题8:此次专项行动阶段如何划分?
        答: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动员部署,主要是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等,要在5月上旬前完成。第二阶段是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主要是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等。这个阶段没有“一刀切”定时间,请各地区根据实际自行把握。第三个阶段是部门精准执法,相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这个阶段也请各地区根据实际自行把握时间。第四个阶段是总结提高,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等,安排在12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策划:白珊

编辑:司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