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馆时间

Opening time

上午8:30至下午19:00

每周一闭馆(职工学习、系统维护)

春节、国庆节:10:00-16:00

收起

入馆须知

Admission notice

宝鸡市图书馆是公共文化场合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读者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和公共秩序。

2、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到馆读者应衣着整洁、端庄。凡衣冠不整以及醉酒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各借阅区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进入阅览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与阅览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存包柜。

5、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和推销商品;入馆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阅览区拨打接听手机。

6、请勿在馆内睡觉;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7、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公共财物的按有关条款赔偿。

8、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我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不得在馆内进行团体活动。

9、如遇有紧急等突发事件发生,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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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Permit guide

一 申办条件及方法

1.读者凭本人支付宝(芝麻信用550分以上)扫码办理免押金电子借阅证(详见芝麻信用免押金借阅)。

2.无支付宝读者,凭二代身份证(可绑定微信公众号)在自助办证机办理免押金电子借阅证。

3.无身份证、支付宝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注册。(监护人承担诚信担保)。

二 电子借阅证绑定方式

1.持身份证在自助机办证的读者关注宝鸡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大厅绑定借阅证,证号为身份证证号,密码为持该身份证读者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如:1980年1月1日——19800101)。

2.支付宝芝麻信用办证的读者办理成功后支付宝自动绑定证号密码,也可自行绑定微信公众号,方法如上。

三 使用范围

凡在本馆注册的电子读者证,可在本馆借书、阅览、自修;亦可在本馆的直属分馆借还图书,总馆与分馆实行“一证通用”、 “通借通还”。

四 借阅时限及逾期处理

每证每次可借图书2册,借期20天,可续借1次,续期10天;逾期不还者,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止借阅权限,每逾期一天,借书日期将自动顺延一天,以此类推。如逾期3个月未归还图书,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和借阅黑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 注意事项

1.读者借阅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图书请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依照宝鸡市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如发现有偷窃书刊的行为,将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停止提供本馆服务,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4.自助办理过程中出现疑问,请及时咨询工作人员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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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须知

Renewal notice

一、本馆实行免费借阅,凭二代身份证、支付宝芝麻信用可注册办理电子读者证外借图书,每证每次可借图书2册。图书借阅期为20天,续期为10天。大、中型工具书、艺术画册、地方志等文献只提供查阅,不予外借。

二、续借方式:

微信(身份证办理的读者):宝鸡市图书馆公众号微服务大厅

支付宝(芝麻信用办理的读者):宝鸡市图书馆借阅证服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

到馆续借:到馆在自助借还机自行办理续借手续

三、按期还书,逾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系统将自动停止借阅权限,每逾期一天,借阅日期延后一天,以此类推。如逾期3个月未归还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和借阅黑名单并予以公示。请珍惜个人信用,按规定借阅图书,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四、请爱护书刊资料,如有撕页、污损等情况,根据损坏程度,按定价的2—5倍赔偿。如丢失图书,须照原版本赔偿;若购买不到原版本,视其内容价值、出版年限,按原书定价5-10倍赔偿。不得损坏、遗失图书中的条形码、RFID标签,凡有损坏、遗失的,每条赔偿2元。

五、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带出阅览室,即视为偷窃行为。对偷窃书刊者,除追回原书刊外,并案图书原价的2-3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其余未尽事宜,按本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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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服务

Telephony support

咨询电话:0917-8890168

办公室:0917-2763989

文献流通部:0917-88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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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Common problem

1、图书馆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宝烟路1号(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

2、去图书馆需要办证吗?

读者可凭本人身份证缴纳押金办理借书证,详见“ 办证指南 ”。

3、图书馆有无线网络吗?

馆内设置免费无线网络

4、我借的书丢了怎么办?

读者如不慎遗失图书,请及时和借书室的工作人员联系,一般需要付2-5倍书款的罚款,或者购买正版相同图书还回。具体请咨询所借图书室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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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公约

Service convention

一、宝鸡图书馆的职能、服务理念与服务对象

1.职能:宝鸡图书馆是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以保障每一个公民自由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权利为己任,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资源与服务来满足个人和团体在终身教育、自主决策、文化发展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要。

2. 服务理念:奉行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思想,向各类人群提供“平等、免费、无障碍”的图书馆服务。

3.服务对象:宝鸡图书馆向所有在宝鸡市工作、学习与生活的个人、机构、团体提供服务。

二、宝鸡市公共图书馆服务承诺

1.宝鸡市各级公共图书馆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并维护读者的隐私权,并有义务提醒读者尊重知识产权。

2.宝鸡市各级公共图书馆遵循联合国《公共图书馆宣言》所确立的各项基本准则,以“平等、免费、无障碍”为办馆理念,致力于建设“无边界图书馆”。

3.宝鸡市各级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参加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以进一步提高为读者服务的水平。

4.宝鸡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应为读者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资源服务,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注重地方文献、特色文献等珍贵文献的收集与保护。

5.宝鸡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承诺为读者营造舒适、愉悦、安全的学习、娱乐环境,及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为读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文明阅读

1.请自觉遵守宝鸡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劝告。

2.宝鸡图书馆的文献资料和服务设施为公共财产,人人有保护其不遭损失和破坏的义务。

3.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资料不能携带出馆。

4.请尊重知识产权,切勿私自拍摄、刻录文献资源或恶意下载数字资源,如造成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5.图书馆为无烟区,严禁吸烟。

6.在馆内区域请保持安静,将通讯、电子设备等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

7.读者随身携带的有色饮料、食品请寄存在存包处,不得带入其他区域,工作人员如有发现将予以劝阻。

8.读者离馆时请自觉将座位上的杂物带走或扔入垃圾箱,不得随意乱丢,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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